第1267章 老师救我(1/2)
财富都聚集在王室、氏族贵族和地方豪强们手里,但是这些人,其实跟中原大唐的贵族豪强们比,也差远了。
尤其是以前倭国的王室、贵族豪强们又都喜欢建大墓厚葬成风,所以在之前的倭国也被称为古坟时代,因为倭国的坟墓建的非常大,甚至比中原秦汉魏晋的皇陵都要大的多。
上到倭王,下到公卿豪强,都喜欢投入巨大财力人力挖坟修墓,反正以前,每到农闲季节,那些贵族豪强就会征召自己的部民,让他们天天去修坟,一修可能就是十几二十年。
等到墓主死后安葬时,不仅要埋进去许多精美的器物陪葬,甚至还要杀许多牛马、奴隶殉葬。
这种风俗,让倭国的财富极大的消耗在了这里面。
所以别看倭国的天王、贵族们好像高高在上,可平时却很节俭的,吃个饭菜团子,就觉得挺满足了,哪怕是天王,日常的膳食,可能也就是煎几条小鱼,能吃上一块鹿肉,都算是加餐了。
如今大化改新,禁止再修这种大墓,也禁止牛马、奴隶殉葬,禁止把金银铜钱,铁器、绢布等好东西陪葬了。
部民们分了班田,每年也仅需为官府做二十天免费劳役,但不再是修坟,而是修水利设施为主了。
大家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首先要让大家能吃饱饭。
倭国的养殖业其实技术水平和规模都非常一般,尤其是当废除部民部,转推行班田制后,其实整个倭国社会,是向着单一的种植业发展的。在过去部民制时代,一般还有专门负责养殖的部,但改成以户为单位的班田制后,便都变成单一的种植户了。
供给端的削减,必然也就导致了需求的大增,如果朝廷不加以限制,那么百姓都改养殖等,无疑会打乱他们的部署。
因此他们最后只好一禁了之。
至于说佛教,只是部份原因而已。
“倭国禁酒断屠,那我们的酒岂不是不好卖了?”
“之前我们的酒在这边挺受欢迎的,但现在这个新禁令出来,估计会受影响,我们希望公子也能跟倭国王世子好好谈一谈,希望能够解除些限制,保留一些额度。”
秦俊也明白,完全的禁酒令肯定也不可能,毕竟酒这东西本来就是贵族豪强们消费的,秦家的酒是从外面运来的,并没消耗倭国粮食,所以谈一谈,应当是可以的。
一顿简略至极的晚餐。
秦俊知道并非倭国轻慢后,倒也没什么不高兴,入乡随俗,粗茶淡饭倒也无事。
用过餐后,上茶点心。
边喝茶边谈事。
“今日我在博多湾转了转,发现西边有许多我大唐商人在那边买地置业,如今已经形成一个坊区了·····”
秦俊也没拐弯抹角,直接提出了把整块地都租下来的打算,言明就按大唐在林邑的唐租界例。
“那块地我看过了,据说是三万亩左右,我打算全租下来,把后面的两座山也一起租下来,就按五万亩算个整数吧。”
葛城皇子愣了一下,然后便摇头。
秦俊道,“王世子不要急着拒绝,不如先听下我们愿意给的租金再考虑如何?我大唐的上好官田,亩租不过六斗,你这片地,有海滩、有山陵,还有大部份是荒地,五万亩倒有起码三万亩是不能耕种的土地,但是呢,我们愿意东面以江为界,西面以山为界,把整块地都租下来,且愿意一次性租很多年,至于租金,可以付粮食,也可以付钱,甚至是你们想要的唐货都行。”
当秦俊这个租金一提出来时,连中臣镰足都不由的轻吸了口气。
五万亩地,哪怕按亩收六斗来看,这就是三万石粮食啊,这是一年的租金。
而现在那大块地,虽说就在博多湾,但也还距太宰府有二十来里,此时太宰府城外就是大片田地,秦俊要的那块地,仅有几个小渔村,然后就是唐人或买或租了几百亩地聚居。
更多的地都是荒地,更别说那片山陵了。
既没矿也没什么猎物,就是片荒山,秦俊居然也愿意按每亩每年六斗的租来付,两万亩荒山,这可就是一万二千石粮啊。
倭国虽然早就开始种植水稻,但是水稻产量其实不高,亩收一石都未必能保持的了。
更何况,倭国此时推行班田制,规定,年满六岁公民授田,男子每人两段(当时约合11.9亩),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各为男女的三分之一,授予户主,口分田终身使用,死后收回。
而授田者每段田纳稻二束二把,约为当时产量的百分之三做为租,充地方财政之用。成年男子还要纳绢或丝、棉、布做为调,每年服役十天,做为庸,可用布代。
调和庸充做中央政府财政之用,另外规定杂瑶六十天以下。
总的来说,此时倭国的地租仅为三十税一左右,另加上庸调役。
如果按亩产一石算,那实际一亩租仅三升左右,而秦琅愿意给六斗的租,这相当于是给了二十倍的。
秦家愿意一年付三万石粮租这块地,这实际等于是百万亩班田的租粮了。
中臣镰足差点想掏出算盘来仔细确认一下了,可这数字确实简单好算。
中大兄皇子也望向了中臣镰足,两人都被这位秦家大公子的豪气手笔给惊到了。
中大兄皇子也被称为葛城皇子,因为他得了葛城这块封地。葛城原本是苏我氏的根据地,后来成为了天皇的直属领地,苏我马子权势最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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