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6章 小别胜新婚(2/3)
。鼓励这些秦氏集团的内部员工,移民定居,甚至鼓励他们从中原招募亲朋好友等前来落户,每招募介绍一人过来落户定居,不但仍然按政策授分田地给对方,而且还给这位介绍者每壮丁给十亩地奖励,其余女丁中男五亩,老少也给一亩奖励的鼓励。
授分的田地,只要满二十年便可买卖。
秦琅给出的拥田限额是一万亩,只要不出过一万亩都可以。
他是鼓励有人过来建庄园垦荒的。
只有一条,不许抛荒。田地如果荒废,是要处罚的,如果连续三年抛荒,则要收回,以免有人囤地不耕。
虽然秦琅开出的授田等条件优厚,但却不怕给田太多,因为就一个中央平原,可开垦的耕地面积就能达到三十万顷,这可是整整三千万亩地。
一个家庭就算能拥有两三百亩地的农场,那也能容纳的下十万个这样的农场。
现在问题是地太多,人太少。
整个吕宋岛加上其余诸岛,将来若是都能开发,其耕地面积还能再翻个五六倍,能有超过一亿五千万亩的耕地,所以根本不怕没地可耕。
虽说这与中原动则六七亿亩耕地面积相比,还只有其两三成左右,但依然非常可观了。
想办法把人吸引过来,想办法把人留下来。
现在吕宋岛上有八成的人,是来淘金的,这些人只想着淘金赚钱,甚至是一夜暴富。
但秦琅希望这些人中能有大部份可以在这里落户定居。
优厚的分田政策,极低的赋税政策,都只是为了抢人。
对于岛上的番夷,秦琅不太感兴趣,他虽然也表示过,如果有岛番愿意归化,那么他也是欢迎的,但秦琅也早设定了一条红线,就是岛番的数量得严格控制在一个极低的比例,否则他担心吕宋将来反被蛮化的危险。
他要保证的是吕宋将来是一个纯正的汉文明,而不是什么蛮化和全面混血的文明。
所以秦琅提出,宁愿多去中原收养一些弃婴孤儿,多招募一些山民,哪怕是些乞丐残疾给弄来,也绝对比大量吸纳岛番强。
吕宋的条件是得天独厚的,这里最优良的一个条件,就是这里有广阔肥沃的平原,有大量可耕地,这些是能够发展壮大的最基本条件。
否则若只是采金、制盐、海贸,那也只是空中楼阁,不长久的。
吸纳部份岛番归化,教导他们耕种,能够解决吕宋劳力极缺的麻烦,但用他们时还是得小心红线,得严格控制数量。
而对于那些桀骜不驯的岛番,尤其是那些敢攻击袭扰唐人的岛蕃和部落,秦琅的态度也是坚决的,找到机会就剿灭他们,把他们部份变成种植园里的奴隶,部份运到中原去卖掉。
“我觉得这田给的太多,一丁一百二十亩,根本种不过来啊。”
“粗耕、轮播,这样能增加些产量,反正现在我们这些地放在那也是放在那,不如多拿出些来,这样也更能吸引人嘛。”
如果一个六口之家的家庭前来落户,一对夫妻加上个把老人,三个孩子的话,那么丈夫能分一百二十亩,妻子六十亩,老人三十亩,三个孩子中若是有个年纪大点的男孩子,则也能分六十亩,另两个小的各分三十亩,那总共就是三百三十亩。
哪怕一家六口是一对夫妇加四个小孩,那也能分到三百亩地。
阿黄他们都认为这个授田额有些高,比如北魏时的均田令,是男子年十五岁以上授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为了轮种,露田可以两倍授给,但露田只准买卖,年老免课,身死还田。
另授桑田二十亩为永业田,桑田上,必须依制种上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非桑之乡则给麻田,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北魏时的授田令还规定奴婢也可与良人一样授田,拥有奴隶者还可再多授田地,耕牛一头,也能授田三十亩,限四年。
“年满十五岁以上,六十以下男子妇人才授田,老小不授,这田应当以口分田为主,身死田还。”阿黄建议。
秦琅却笑道,“既然要分田授地以吸引人移民落户,又何必这么扭扭捏捏的小气,要么就干脆大方一点,所授之田尽为永业,可子孙世袭,满二十年便可自由买卖。”
“至于说数量多,我还是那句话,多点才有吸引力,反正田多的是。”
就算三四百亩地,但采用轮耕等法,也还是能够种的过来的。
有恒产者才有恒心,秦琅对这句话还是比较信奉的。
如果只是一群来淘金者,他们随时可能会离开,就算他们在这里淘到金赚到钱,可能也是把钱又带回到了中原老家。
这里始终会留不住人。
而如果他们在这里有田地产业,特别是有些资产的话,就不会轻易的离开。
人都是会对比的,若在中原的狭乡地区,授田令早就已经难以推行下去,朝廷也只能鼓励百姓往边疆宽乡之地迁移,而就算是宽乡之地,一丁授田也是以百亩为上限的,多数还是不可能达到足额上限。
且那些边疆之地,往往土地也比较差,还要面临着蛮夷胡狄等不安定的因素。
相比之下,吕宋这边,没有什么强力的土著蛮夷威胁,又能够实打实的给足田,还都是肥沃平原上的好田地,耕种个几年,便能成为上等肥田,一对比,百姓难道看不懂,不知道选择?
都说崽卖爷田心不疼,秦琅现在拿吕宋的地来分,一样不心疼。
至于说将来哪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