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迷梦(2/3)
了抬头才恍然想起。“他怎么知道我住在哪里?”
第二天一早,有个童子找到了云绯若,递给她一张字条。
那上面字迹隽雅,写明了时间地点。
“三日后?落花坡?”这字条只写了六个字,云绯若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也没想明白,“看他昨夜那急切的模样,为何要等到三日后?”
陆元墨何尝愿意隔上三日,只是他必须先将罗潇之事处理完了,再回来寻云绯若比试。
此地离翠琉峰虽不远,但三日来回也是不够的。陆元墨将罗潇送到半路,借口笑白门有急事,骗过了她,这才得以中途折回。
离小镇十里开外有座小小的山头,每年开春各色花卉便争奇斗艳,是附近村镇百姓春日赏花的一处胜景。数年前有人慕名上山,正赞叹时,忽然间满山花朵齐齐凋零,花木扶苏变成了满目荒凉。这人被吓得一路狂奔下山,此后多年都未能逃离噩梦,一看到盛开的花朵便状如疯魔。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众人皆道此地妖魅丛生,能夺人性命惑人神志。故而近几年再无人敢上山赏景,此处也被人称为了“落花坡”。
后来虽年年春光如旧,落花坡却花自飘零水自流,人迹渺然。
云绯若听到这个故事时嘴里正咬着包子,就着一碗豆浆吃早餐。
“别是春天的桃花瘴令人产生了幻觉吧?”她含混不清地问面前好心的早点铺老板。
“姑娘不知道,这落花坡着实邪门,春天也就罢了,就连秋日也阴森诡秘,我们一年到头都不会踏入一步的。”
“秋天叶子都落光了,怎么还阴森呢?”
“就是邪门在这里。那年之后,每到了秋季,山头的外围同别处无异,往里走一程便会发现,中间区域的树木仍是郁郁葱葱的。”
“约莫是有什么邪物作祟,待本姑娘去收了它。”云绯若喝尽了最后一滴豆浆,站起来豪气干云地拍了拍老板肩膀。
老板瞟了眼她背上的长剑,欲言又止。
“本姑娘虽然年轻,却也是闯荡过江湖的。”云绯若大致算了算自己下山的日子,一年不足半年却已有余,勉强也算得上老江湖了。
“姑娘可得小心了。万一被吸了魂魄,可不是闹着玩的。”
“吸了魂魄?”她心中一动,想起在刘家村见到的刘阿笙。
“陆元墨应该是想试试我的胆量吧?所以才挑了那样一处古怪的地方。不过无论如何,这约我是赴定了!”
三日后,云绯若一身浅绿劲装,背着开阳剑,一头钻入了落花坡。
时值深秋,树木都是光秃秃的,满目荒芜。仅有三四株高大的柿子树枝头挂了几颗橙红的小柿子,在瘦弱的枝条上摇摇欲坠。
云绯若看得有趣,足尖轻点,沿着光裸的主杆到了高处,探手去摘柿子。
香甜软绵的柿子到手,她顺眼望了一下。
“果然奇异!居中与外围风光迥异,恍若盛夏。”
陆元墨的信上并未提到在哪里比试,云绯若生怕自己在落花坡边缘逗留会引得他嘲笑,便慢慢往上行去。
越到接近坡顶,越是草木葱茏。许是人迹罕至的缘故,坡上各种小兽出没,毫不惧人。
“白兔子!”
前方碧绿的青草间,正藏着只玉雪可爱的白兔,一双红宝石一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云绯若见多了野兔,但都是灰色的。
“捉了来带回青渺峰去,想来鹭儿会喜欢的,它们眼睛都一样小。”
云绯若脚步轻盈,慢慢靠近。
不想那兔子机敏得很,见她去捉便一跃而起,窜得远远的。
“乖,别跑!”
云绯若紧随其后,穷追不舍。
“哎,抓到你了!”云绯若纵身扑上,将白兔耳朵拽在手里。
一道剑光从天而降,将兔子牢牢钉在了地上。那剑随即收回,青草地上血腥四散,温热的血珠溅到了她脸上。
云绯若惊叫一声,忙抢过兔子察看伤口。
那一剑穿心而过,眼见是不能活了。
“陆元墨,你干什么?这兔子好好的碍你什么事了!”
陆元墨扫她一眼,取出一块丝绢擦净剑上血迹,这才慢悠悠说道:“你傻么?这显然是只家兔。荒郊野外的,哪来这么干净的白兔子?”
“它愿意跑出来玩,关你什么事?”
“哦?那它命是真好,一路上人来人往,竟没被人做成水晶兔脍……”
云绯若闻着浓重的血腥味,想到他口中说的兔肉,忍不住有些作呕。
陆元墨见她神色不虞,眼中隐有泪光,微微有些心疼,蹲下来道:“你喜爱白兔子的话,不如随我去笑白门,我家中养了……
话未说完,眼前白光一闪。陆元墨忽然觉得颊边有丝麻痒,伸手一摸,竟摸到了满手的鲜血。
“我呸,谁要跟你回笑白门,不要脸!”
陆元墨方才见她难过,这才急着讨她欢心。没想到一言不慎,竟暴露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向往。
“少自作多情,我只是想赔你一只兔子罢了。”
陆元墨也拔了剑在手。
当年他曾听说璇玑门的新弟子并无根基,想来两三年间也不可能有所建树。没想到尚未真正交手,自己已是见了血光。
“我不能让她看轻了我,否则往后她一想起我来,我便与无能画上了等号。”
“唉,我今日若是输了,她将来能不能想起我来都是未知之数。”
云绯若见他把剑横在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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