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缘由(1/1)
隔壁王萝卜头是个甜食爱好者,将来若是要求于他,送金送银不如送去一盘甜点。
苏灵雨再次拉起牛绳,继续往水田去。
突然一双手从她胳肢窝穿过,抱起她放上马鞍,手中的牛绳亦被抢了去,绑在马鞍下方。
又见王萝卜头脚踏马鞍,翻身上马,干净利索毫不拖沓。就这般,她被人从身后拥抱。
这般姿势,大多来自情侣。上一辈子,她忙碌于事业,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尚未过七年之痒,便分开了。后续有过好些伴侣,他们都有这样拥抱过她。
被男人这般抱过,被女儿这般抱过,当真没被小男孩这般拥抱过。
苏灵雨油然生起尴尬,随即又释然。此时她是黄毛小孩,稚童只能哪来男女之别?再者王家萝卜头年幼无知,哪有她这龌龊的心思。
坐上马鞍方才发现,王家萝卜头的不一般,上马能舞枪,下马能握笔。若是进京赶考,必定是皇帝的乘龙快婿。希望这萝卜头有一番事业。
被他这般带着,她丝毫不觉怕,反而享受风儿自耳边吹过。扫过眉眼,撩起短小黄发,可惜不是在春日里。被火辣辣的阳光亲吻着,可真难受。
他自五岁开始学马,第一次上马,他趴在马鞍哭泣、求饶,求叔叔将他放下去。即便骑的是小马驹,他也花费了好几天,才能适应。
这苏家三儿倒好,骑上马鞍不但不惧怕高,还很享受。王景行郁闷,为啥他第一次上马那么狼狈,而她却什么都不怕?
难不成她天天骑马?不用她反驳,王景行自行否定这个想法。
苏承启最先听到马蹄声,弯了的腰直起来,换一手拿镰刀,右手捶捶脊柱。弯腰收割稻谷,真不是人干的活!
当他发现自家三儿,坐在别人怀里的时候,眼瞪得大大的,眼里冒着火星,这把火越烧越大,烧得他七窍生烟。
王家这小子居然抱着他三儿,居然占三儿便宜,正是岂有此理。非要教训他一顿不可。
苏承启踩着泥巴,跑上了岸,拉住王景行的马。独宠天下:王爷纵妃很过份
苏承启沉吟,好一会儿才说:“你将土菌烧灰,涂抹到皮肤上,或许能治疗皮肤溃烂。至于口吐唾沫带黄,唇角泛白,日日眼屎,脾气暴躁。这是另一种原因引起的,得要我亲自可了才能知。”
王景行大喜,对苏承启郑重作揖,“若能治好青雉,景行重重有谢。”
“大家都是邻居,不说这些。”这种小事苏承启从不放眼里,举手之劳不足谈酬劳。
虽是这般说,但王景行不是这样想。不管是谁,只要能治好青雉,他定会重重有赏。
“小侄就不打扰,各位劳作了。”说着王景行对苏承启作揖,再对苏张氏作揖。
苏承启一手捞住王景行,“急啥?留下来吃顿饭再走。”
“与你说,昨日他们捉了好些田鸡,三儿今日定是弄了三元烩田鸡。用陶罐烩鸡,依照时间放入红枣、白萝卜、生姜、葱与小酒。烩的时间适中,田鸡肉嫩且鲜美,你不妨来吃两口。”
这番说辞王景行并不心动,但当苏承启拿下牛背上的陶罐,打开陶罐的盖子时,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
挪动脚步,要离去的王景行再也走不动了。“确实是香!”
“可不是,这是我家三儿……亲自看火的。”
苏承启欲要表扬三儿一番,可见三儿在那,双手环相抖着右腿,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方觉自己大意,在外人跟前乱说了话。
话头一转,便将赞词咽下,说了简单几个字,希望三儿不要生气。
王景行心有所感,偏头看向身后的苏家三儿,并没有发现什么。在那逗虫扯草,并无二致,或许那是他的错觉。
“吃饭了,都过来休息一下。”苏承启呼唤大家,拉着王景行不让他看三儿。
王景行吃过田鸡,没吃过这三元烩田鸡,今日吃上一口肉,喝上一口汤,过后十几天里都念念不忘。
想吃又拉不下脸子,要求苏家人给他做一顿。只能忍着念头,寻着机会再到苏家蹭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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