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1/1)
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轰!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我住隔壁我姓王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啪!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吴丽华先前杀的两个天选之子,皆有极高的智商,可惜,无法和她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求生经验媲美。
所以他们死了。
这一次,吴丽华依然不觉得自己会输。
没有立即出门。
那个佩剑青年知道自己在监视他,万一借机从其他门溜出去,然后在大门外设伏,自己一出门就会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剑近身,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吴丽华进入超市。
应有尽有的超市,足以让她在里面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就不信那个佩剑青年能有这等耐心,会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吴丽华赌对了。
李凤栖确实在超市外面埋伏她,迟迟不见她出来,便知道计划落空。
天选之子没有蠢货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凤栖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个地方不合理:如果那个手提长弓的短发女子是师方市的人,她应该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该猜到自己不会从大门出来。
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地段,按说每个市民都了解才对。
为何她没想到?
只有一种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断出,短发女子不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而是其他城市来的。
她实力应该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有死,而这个人的实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发女子才能进来。
那么他躲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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