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1/2)
我会再一次倒霉吗?
我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就爱上姜北笙一样,是茫然无措,心绪混乱的。
曾经我说过,爱上一个人只需一个一秒不到的契机。
加菲猫那通电话就是我幡然醒悟看清自己情感走向的契机。虽然这个契机,觉醒在我洞悉这个男人正策划着一个不为我所知的阴谋陷阱情况下,但我似乎已经阻止不了这份情事的壮大。
这种感受,如同飞蛾扑火,明知眼前是一场不会留有一丝劫后余生的烟火,还是抑制不住的想要扑上去拥有那一瞬间的美好。
亦如二十二岁那年。
那一年,我大四,因为被一颗焦躁的篮球砸到了眼睛,在医院天昏地暗的躺了一个月。为了不让菜菜子和憨豆先生担心多虑,我连我的三个死党都没有透露半句口风,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医院十三楼的单人病房里。
医生说我的眼睛损害程度不是很严重,只要缠着白纱布静养一个月,就可以完全恢复。
我不过是个大四的学生,除了菜菜子每个月雷打不动的八百块生活费外,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幸好,砸我眼睛的坏蛋是个有良心的富家子。
不但出钱给了我最好的治疗方案,还出高价定下这个单间并请了一位夜间护理的阿姨。白天,守在床头伺候我吃喝的就是这个富家子。
念在他伺候得还算规矩且周到的份子上,我让他安心,坦然一个月后,只要眼睛完好如初,视力在线,保证不额外追加民事赔偿。
他的声音低沉,醇厚,带着一丝冷漠还有一丝倨傲。
这个声音,在我记忆里已经模糊了很多年,是姜北笙让我把模糊的记忆又重新涂上了色彩。因为他们的声音实在是太相似了。
那一月中,或许有过甜蜜或许有过心动或许有过期盼或许有过无数种恋爱中女孩与男孩的趣事,我都不记得了。唯一能记住的是拆纱布的前一天下午,我不过是在忧心纱布拆掉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的问题,才懒得说话的躺在床上发呆。
“苹果,吃吗?”
“……”
“橘子,吃吗?”
“……”
“睡了?”
“……”
“真的睡了?”
“……”
富家子终于不再问东问西了,病房里的静默让我神思清明不少,就在这时,一阵风起带着两片富有激情唇,无声无息的落在我紧抿的唇上。
那是我的初吻,也是我的初恋。
可我却连他的样子和名字都不知道。
直到出院那日,护士在我的单间里捡到一个学生证,我才知道我的夺走我初吻的初恋,原来是比我小三岁的学弟。
我以为是那个吻让他生了怯意,所以,我才会写下那封情书,托人交给了他。
明明是一场两情相悦的情书,不知为什么,最后却落了个我一厢情愿的下场。
那个下场……
“不要丢下我。”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被摁上床的人,似是噩梦惊醒归魂般,咻的一下就弹跳而起,将陷入沉思中的我一把抱住:“不要把我一个人丢下。”
我彻底被惊醒了。
在酒楼包厢时已也见识过姜北笙略感脆弱的一面,可像此刻这样脆弱得宛若一只浑身开满裂痕的瓷娃娃,不能不说没有冲击。
毕竟,记忆中的他,除去冲人尖酸刻薄的日子外,不是挂着一脸冷漠就是操着一副飞扬跋扈的德性在横行霸道,或是正赶着要去横行霸道。
冲击就像一只被误食入嘴正要吐掉的虫子,一不小心反被生咽了般让我无论是从视觉还是从感觉上,都倍感难受。
“北笙,你,你先放开我。”这份难受令我一脸急汗的忸怩着,心口又因刚被确认的情感矛盾着:“你这样抱着我,我,我没办法呼吸了,你,你先放开,好吗?”
“别走,”头脑比我更加混乱的姜北笙,显然是把我当做他心灵深处那个不轻易碰触的伤口,任凭我如何挣扎,都像失魂者一般,只是听从意识的召唤,坚持他认为应该坚持的事。酒气混杂的口齿之间,每一个被吐露出来的字,都沾染了沉甸甸的悲凉之气,叫人隐隐感到一股心酸:“别不要我,别总是丢下我一个人。”
试图让一个深度酒醉者恢复理智,无异于隔靴搔痒。
可人一旦慌了张,再简单明白的道理,往往也会如束之高阁的物品,让人一时够不着。
“北笙,你冷静点,你听我……”
“你们为什么都不要我?为什么都嫌弃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们告诉我。”
“我没有不要你,没有嫌弃你,你先放开我好不好?”
“你们都不要我,你们都嫌弃我,为什么?为什么?”
“我……”
世界越来越小,人与人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孤独和寂寞早已成为当代人默默享受与习惯的滋味。这是一个时代文明进步后的遗憾,也是这个时代不可治愈的病症。
但姜北笙对孤独与寂寞的抗拒,显然与这种病症无关,他受到的伤害似乎来自一种更深层的情感缺失。
能够把情感造成如此大的缺失,一般都是因家庭角色缺位所导致。姜北笙的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后彼此就断了往来,在他过往的三十年人生中,家庭角色岂止是缺位,已经到了缺失的地步,难怪他会恐慌被人抛下。
想起在北京他第一次冲我说出这句话时的愤怒,心中陡然升起怜惜无数。
“北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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