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租房客如走马灯(2/2)
子结婚,自己搬到157号来住)。马某,1987年5月——七月,租住第二进西屋。
秦大炮,年龄45岁,1987年七月——1988年1月,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子。
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面,房客门就像走马灯似地一个接一个地在157号亮相登场,这么长的时间跨度,这么多的房客,调查的难度一定非常大,再加上有些房客的信息不全,车华庭所给的时间不确定,所以,调查中难免出现一些漏洞和死角——赵子蒙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再难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赵队长,157号的房子空置的时间比较多,我写的时间也只是一个大概。”车华庭补充道。
赵子蒙把调查的重点放在了七个人的身上。除此以外,茶水炉的李老太和158号三户人家(157号院南边一个院子)也将作为调查的重点(顾所长重点提到了李老太和这三户人家——特别是李老太,因为李老太在这一带人头非常熟)。
这三户人家分别是
苏迎青,158——1号,年龄49岁,工作单位,物资公司(仓库管理员,和陈红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地点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关押死囚的地方。现在,那里改造成了一个仓库)。
于大章,158——2号,年龄56岁,没有正式工作,在中和街有一个不起眼的门面,于大章子承父业,在那里开了一个铜匠店。
谭魏氏,158——3号,年龄71岁,家庭妇女,年轻时就守寡,有两个儿,都已经成家,每天为儿孙们做饭、洗衣服。
赵子蒙觉得,车华庭除了以上这些资料以外,还应该一些比较具体的情况“车华庭,请你再仔细回忆一下,在以上这些房客当中,有没有年龄在55——58岁之间的男人呢?”
赵子蒙的问题是基于以下的考虑
首先,凶手一定是这些房客中的某一个人——而且是曾经在那间特定的厢房里面住过的房客中的某一个人——因为,只有房客才有作案的条件,当然也不能排除其它房客作案的可能性,车华庭说过有时候,有些房子是闲置的,凶手将尸体藏在其它房间的夹墙之中,更为稳妥。
第二,死者既可能是房客中的某一个人,也可能是和房客有某种社会关系的人。所以,要想确定死者的身份,要想找到凶手,了解房客的详细情况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但车华庭的回答让大家非常失望“赵队长,不好意思,自从我把这些房子租出去以后,就很少到157号来,除了领房客来看房子,平时,我只管收房租。”
车华庭猛抽两口烟,接着道“所以,这些人家到底住几口人,是什么人,我一无所知,也不需要知道。我只和付房钱的人接触,其他人,我不会在意,也无须在意他们。”
“有时候,我根本就不用刀157号来,有些房客会主动把房钱送到我家去。”
这里应该是一个调查的盲点,现在,只有那些同时住在——或者说交叉住在157号的房客才能知道对方家庭成员的情况,要想通过他们了解到真实的情况,无疑是大海捞针。
赵子蒙将车华庭送出客厅的时候,项代沫、萧路含和顾所长正推门进院。
送走车华庭之后,项代沫关上院门,走进客厅。在车华庭走出院门的时候,赵子蒙特别叮嘱车华庭“车华庭,你回去就找一找那张租赁协议,找到以后,马上送过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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