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万恶的旧社会(1/1)
上回说到张平展开了他的追星之旅,向着第一站常山郡真定县出发了。
张平他们一行人离开了巨鹿,就要和他们原来的名字暂别了,除了张平母亲的因名字不为外人知而不需要用假名字。因为古时候女性的名字并不为外人所知,只会以其姓氏作为称呼。
他们一行人来到路上第一个离巨鹿城很近的小庄子,就停下了,按照预先打点好的,把牛车驶进了庄子,并没有急着赶路。为免路上遇到劫道的,出行还是选在白天比较稳妥。只要避开有心人的眼目,不让他们知道有人从张家中离开就可以了。
当天边渐渐泛起了鱼肚白,天开始亮了,梁三驾着牛车重新上路了。为了避免被认出是太平教中人,梁晟和梁三头上都没有裹上黄巾。
路上,梁旭原本是很兴奋的,第一次出远门,带着旅游的心情,看着窗外的风景。可是很快就失去兴趣了,看到的要么是荒无人烟的荒地,只有开始掉叶子,看着毫无生气的、零丁的几棵不知道叫什么的树杵在上面;要么是原始森林的边缘,除了大树,什么都没有,真的很原始。田地农庄都很难见到。人口的密度跟后世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千遍一律的荒芜,梁旭感觉无聊透了。而且路况很差,牛车还没有什么避震装置,一路走一路颠。车中的梁旭觉得自己就是这牛车,和地面是亲密无间,能完完全全地感受到地上的坑洞,都要被颠散架了。梁旭看着前面的梁晟,一身白衣,骑着白马,慢悠悠地在前面领路,心里那个羡慕啊:张大哥多帅啊,整一个白马王子,那动作多潇洒,要是我也会骑马,就不用待在这牛车中继续玩车板打屁股游戏了。
其实梁三已经为了减少颠簸,压住了牛车行驶的速度了。但那年代的科技,确实落后得让一个坐惯汽车的现代人难以接受。
当大家看到真定县城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申时了,换成现在的时间,可能已经快傍晚6点了。第一天晚上在路上找了户人家借宿休息,白天牛车再走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当梁旭被母亲牵着走下地的时候,差点没站稳,双腿发软,眼看就要跪到地上。还好母亲及时扶住了他。这种“旅行”也太折磨人了,梁旭开始后悔没有听张角的话留在巨鹿附近,才会让自己遭了如此大罪。梁旭觉得自己对古代的长途旅行是太想当然了,和后世的差别太大了,思想准备不足啊。那,这后面的行程还去不去呢?梁旭心里好纠结,唉,再看看吧,梁旭只能这么告诉自己,因为能亲眼见到大明星的机会不多啊。梁旭在这问题上,也是想当然了,况且他要见的人离成为明星,还要一段时间呢。反倒梁旭现在的身份,那可是真正的名人,星二代。大小姐的田园生活
真定县和巨鹿县都是一般大的大县城,一样的繁华,摆摊的、玩杂耍的,在主干道两边随处可见。对于一般的小孩子,那是充满吸引力的,但是对于梁旭嘛,还有什么比见到赵云更吸引的呢?他可是没有作为3岁娃娃的自觉的。他的小手被梁晟紧牵着,心里激荡着快要见到赵帅哥的巨大喜悦,像个3岁娃娃一样蹦蹦跳跳地跟着梁晟,往赵云家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梁晟带着梁旭走出了主干道,来到了较为偏僻的平民居住区。应该是快要到赵云家的时候,梁旭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班人。一个锦衣但弱不禁风的青年站在人堆外围,在向人堆中央用尽最大的力气在喊叫:“赵风,我看上你的妹妹,是你赵家的福气。况且你家老二都外出4年了,也没见他回来过,估计都死在外头了。你也不要再反抗了,你妹妹跟了我,对你有好处。”
围在外面的人都应和道:“赵风,我家公子说的没错,你就别反抗了。”
梁旭心想:我去,光天化日调戏良家妇女?这都让我碰上。那个妹子是有多美啊?可是这个公子真的好丑啊。
就在梁旭胡思乱想的时候,人堆中传来了怒吼:“赵拓,放你娘的臭狗屁!我是不会把妹妹交给你这人渣糟蹋的!”
公子生气了,“赵风,你敢敬酒不吃吃罚酒?”刚想下命令,打手中有人抢先带头说到:“大家给我打!”
公子听到,气得声音都变了:“赵乙,你敢抢我台词?!给我狠狠地打!”
打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要打谁,是赵乙呢?还是赵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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