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名人的烦恼(1/1)
周筱脚下一个踉跄:“大哥,您让我参加比赛是为了奖金呢还是为了奖金呢!”
周天的脸红了:“总之,你至少得参加一项!”
“遵命,那您老让我参加哪项比赛呢?”
“毛笔吧!最好还有文学,我参加硬笔的比赛。”
“我只参加毛笔好了,因为我还有两个语言课要上,时间比较紧张,你来参加文学和硬笔的吧!”
“好吧……那就这么定了!”周天一锤定音。
周筱狂汗,幸亏兄妹俩的对话没有外人在场,不然得说这哥俩是有多么狂妄自大和目中无人呀!好像还没去比赛就已确定一等奖一定会是自己的一样。周筱觉得这样的行径有些违背自己一直以来都秉持的“低调才是王道”的宗旨……
比赛一周后出来的结果证明了一点——周天和周筱绝对有狂妄自大和目中无人的资本。周天以一手漂亮的钢笔楷书和一篇感人至深的短篇小说,狂揽了硬笔书法和文学两个项目的一等奖;而周筱则凭借着一副用评委们的话说就是——“行云流水和狂放不羁”的狂草毛笔字体,而毫无争议的获得了毛笔书法项目的第一名。每项一等奖的奖金都是两百元,被周天和周筱兄妹两人一下就得去了六百元,又被众人逼迫着找了一个周日,在周筱家的四合院狠狠搓了一顿。
值得一提的是,刘大妮也凭借一篇用朴实的语言描述的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获得了文学组的二等奖,得到了一百元的奖金。
因着这次的得奖,兄妹二人在都华的名声更加的响亮起来。本来大家对周筱考到都华就是以“神童”的一种认知,而周天这个也不过才只有十七岁的理科状元大部分的光芒,却相对的被自己妹妹的卓尔不群掩盖了下去,后来之所以也能混得风声水起,还真如周筱调侃的那般,部分是颜值和素养的功劳。然而通过这场比赛的优秀表现,让全校的师生终于意识到,那个已然妖孽般存在的周筱,其实还有一个同样优秀到令人感到“发指”的哥哥——周天!
不禁都以四十五度角仰头望天:这是多变态的家庭,才教育出这么一对变态的兄妹呀!
接下来又有书法社和文学社的学长、学姐们轮番前来狂轰乱炸,热情无比的动员两人加入各个社团。
在那一段时间里,周天、周筱两兄妹也终于体会了一把当“名人”的烦恼,被这些热情的校友到处围追堵截的都有些苦不堪言。兄妹二人无数次解释说已经各自加入了两个社团,实在没办法挤出更多时间再参加其它社团的活动,恨不得磨穿了嘴唇,陪着笑脸谦逊得口干舌燥了好久,才算渐渐平息下来。
也因为这件事得体的处理方式,使得兄妹二人又圈粉儿无数,校园内的生活过得越发顺风顺水起来。但不论礼遇如何,周天和周筱两人深知一点的是,自己到都华来的最主要的目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学习!
为了能更加的对得起身上的这个“名声”,兄妹二人不懈的努力,不给自己任何一丝松懈的理由,好让自己在这个人才济济的校园内能够真正优秀得名副其实。
十二月份帝都的气温,与同时段的如m省这一类的北方省份冷冽的气候相比较起来,总会有那么十几度的温差,让自小生活在北方的学生们感觉到惬意无比。就连重生回了m省又生活了八年多的周筱,也一度认为帝都温吞的脚步还没走进真正的冬季!以至于当看到像经玉娜这一类的南方同学,穿着厚厚的棉服还抱着双臂瑟瑟发抖的样子时,都忍不住狂笑不已。
直到一连阴沉了多日后,终于在一个夜间,一场像模像样的大雪覆盖了视线所及的世界每个角落。出生在南方的同学在一早起床后,看到只在书上和梦里领略过的满幕银白后,呆愣片刻瞬间满血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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