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王朝官制(2/2)
任府主。……
策府下辖鬼谋部、玲珑部、纵横部、文教部、百艺部、司礼部、法刑部、知吏部、典户部、轨驿部等部。
其中,鬼谋部主战事攻谋,由郭嘉兼任府主;
玲珑部负责布局天下大略,由贾诩出任府主;
纵横部负责合纵连横之外交,由戏志才出任府主;
文教部负责文坛教化,由蔡邕出任府主;
百艺部负责百业之管理,由陈琳出任府主;
司礼部负责祭祀礼仪,由蒋琬出任府主;
法刑部负责审讯、收监、发布海捕文书,并起草革新相关法制律令,由卢植出任府主;
知吏部负责官员任免、考察、选拔,由荀彧出任府主;
典户部负责土地、水利、人口等事务,由羊续出任府主;
轨驿部负责地箕轨车及驿站系统之打造和管理,由钟繇出任府主。
……
影府下辖隐刺部、钦监司以及暗网阁等司部。
隐刺部由时迁出任部主,钦监司由刘桃枝出任部;
……
区域称谓划分方面,暂保持州之级别不变,但取消下辖国之称谓,一律以郡代称。
目前王朝之十三州,变司隶之谓为司州,亦即司州、凉州、并州、幽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荆州、益州、扬州及交州。
十三州所属范围不变,但内部之郡需重新界定地域,简化为八到十五郡不等,以下为各州新郡之称谓及地界范围;
……
地方划分为州、郡、县、镇、村五级,州设刺史府,总管一州之日常事务;
郡设郡府,总管一州之日常事务;
县设县府,镇设镇府,村设村府……
地方行政与军事相分离,地方行政官员无权插手地方防务之事宜,但可与同当地防务长官协商,亦可向上级逐层汇禀,紧急时刻亦可直接向朝廷上书程词。
关于各地地方官员之具体任命,朝议之后会下发任命诏书,收到诏书之后,所有人员务必于三日之内到任;
无故未按期到任者,将依律严办!
而今王朝百废待兴,内部尚有诸多祸患,为稳定王朝大局、巩固王朝积蕴,特颁布如下法令:
诏令之一:但凡王朝所属,皆不许任何异人为官为将为兵,但可以允许异人遵守王朝法制经商、居住、从业等;
异人犯法,与王朝之民同等对待,不可宽厚,亦不可加刑,需做到不失偏颇。
诏令之二:民间禁止拥兵、保有护卫,除商队之外,任何人不得私自豢养护卒;
但商队之护卒亦需进行严格登记,如有信息不实者,必须严办。
此外,民间个人可以拥有武器,但每人所持武备不得超过两套,自诏令下发之日一月之内,臣民可以前往各地府衙或商行按市场行情出售多出的武备;
一月之后,倘若被发现所持兵备有超出者,需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之惩处。
诏令之三:所有土地皆为王朝之资产,臣民只享有一定时期的使用权,但无拥有权。
且每人名下至多只能拥有良田三十亩,诏令下发之日,各地官府需回收名下多出之土地,进行再分配,地方公牙负责协助。
一月之内,王朝境内所有土地必须重新清理登记完毕。
期间,但有敢于反抗、阻挠不从者,依法严办!
诏令之四:霸府之具体统筹事宜已然完成,各城城守军之兵力皆被大副削减;
城守军作为王朝武装力量之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其战力虽不要求等同于战兵,但亦不可过分孱弱。
各地城守军将领需严格操练士卒,不可有半分怠慢,每年需进行一到三次不等之城守军检视,操练不力者将严办!
诏令之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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