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宰相集权(2/3)
经非常成熟了,地方的政务也都有专门的部门去处理,再进行什么改革着实没有什么必要,所以徐清也只是主要开放当地的自主权,其余事情几乎就没有做了,他的改革,主要还是集中在中枢朝廷这里。首先对于现如今权利不集中这件事情,徐清便需要进行改革,首先把三司使这个掌管财权的地方先收归宰相的权利之下,编程财政部、经济部、及农业部而不再单独分出来进行管控,然后把枢密院调动全国兵马的权利也收回来一部分,如训练士兵、装备更换等权利与兵部进行合并,同时把三省进行合并,组成国务院,成为一独相,如此一来兵权、财权和行政权全部掌握在新的部门之中,宰相的权利便会扩大,同时办事的效率就会提高。
而在国务院下,六部也将进行删改,所谓六部便是兵部、刑部、吏部、礼部、工部、户部,这样的结构对于古代人来说或许足够了,可对于工业社会来说,简直是粗糙到了家,所以徐清对于这样的结构是必然要改的,首先对于工部,就得先进行拆分,原本的工部,一般负责国家的基础建设,然后就是给皇帝修建楼堂馆所,现在的工部自然不能仅仅只管这一些,除此之外还有铁路建设、还有工业的发展,规划,城市建设的设计方案之类一系列的东西都需要用到工部,所以工部首先就要拆分以此来专门负责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工作。
当然,这样一来也容易形成宰相专权,这样的官制是皇帝怎么也不会答应的,所以徐清在收回财权和部分兵权之后,又重新建立了御史台,御史大夫的官位将从正二品变成从一品,只比宰相低一级,但是拥有弹劾宰相的权利,并且所掌握的御史台其下官员弹劾行政官员将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只要他说出来,官员就必须要接受调查,以此来限制宰相的权利,除此之外,刑部、大理寺从朝廷中分出来,单独成立最高法院,负责全国的法律、审查、判案,最高法院中还将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三种,司法权宰相无权干涉,最高法院设正仆射一职,从二品,以此限制宰相的权利,除此之外,在宰相所控制的整个国务院中,增设三位副宰相,分别负担朝廷各部门的具体事务,宰相则只负责大体方阵以及重要改革事务,其余的权利分担出去,以减少宰相的权重。
这样一来皇帝自然也能放心许多,不过只是这样,那么皇帝显然就成了一个橡皮图章,这在中央集权的古代皇权社会,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皇帝是必须要有权利的,并且绝对不能比自己这个宰相来的小,不然这就不叫改革,而应该改为革命了,而为了增加皇帝的权重,首先徐清将吏部这个选官的机构拆开来,原本的吏部将负责七品以下官员的选拔。
这些官员的选拔只需要经过吏部尚书的同意便可以直接进行任命,然后五品以下,七品以上的官员则必须由徐清来亲自任命才可以,而五品以上的官员,则必须由皇帝下达圣旨才可以任命,并且皇帝也拥有随时撤换官员的权利,除此之外,分拨出来的枢密院将和殿前都指挥使司相互结合,组成新的殿前都指挥使司,负责全国的兵马调动以及战争的进行,其主位由皇帝亲自担任,这一个头衔,无疑是相当于三军总统帅的概念了,而枢密使则只负责平日里的日常事务,并不负责具体作战事务,该事务由皇帝下辖的作战部来决定,皇帝拥有开战、谈和的权利,军队之中四品以上将军的任命也必须由皇帝同意才能进行任免,以此来稳固皇权。
当然,这还仅仅不够,除了开战权、任免权之外,皇帝极其直系还拥有法律豁免权,若是犯错,将不受到现行法律的制裁,除此之外,宰相相聚开会,皇帝必须在场,所有政策也必须在皇上面前进行辩论,以让皇帝可以了解现在的国家大体情况,这样一来,皇帝的权利将不会受到太大的限制,而法律的制定也让宰相的权利相比以前集中了许多,可相比起秦汉的丞相来说,却受到了诸多的限制,这样一来,官制可以说首先便获得了皇帝的认可。
毕竟现在算下来,所有的宰相加在一起也大概有七位,数量并不算少了,只不过徐清现如今是一个人兼任了枢密院使的职务,占据了两个宰相的位置,这一个职位将来势必也是要分出去的,这样一来,看似宰相的权利变得大了,可是在宰相的数量上并没有减少,如此一来,皇帝也能够安心了。
而在这样的改革下,宰相的权利自然也增大了许多,虽然掣肘变多了,可是这些掣肘更多的还是针对官僚系统中的不法分子的,且原本的宰相之多是每个人分管一项事务,彼此互不统属,如此一来宰相虽然数量一样,可是办事效率却不一样,而如今三位副宰相位于宰相一人之下,所有工作都将听命于宰相一人,财权、兵权、行政权握于一手,这样一来宰相的权利自然是空前提升,司法权和兵权还有监督权虽然被分拨了出去,可这些权利对于徐清来说无关痛痒,只是为了让皇帝放心而已,所以整个改革可以说对于徐清是非常有利的。
当然,这一切的规划也只是徐清自己和幕僚们共同的规划而已,若想要实现,还需要经受所有人的考验才行,新的官制很快就通过各大报纸传遍了全国,甚至传遍了全球也不为过,在汴京这个政治中心,生活着无数靠贩卖情报来生活的人们,今天徐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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