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小碧云(2/2)
,不识字就不知道他们写的啥,今后我还得干大事,要是能写字,不是更好嘛。”叔公明白地点点头,便领着曾孝长在大街小巷里穿行,然后站在一条小巷口,注视着对面的警察局,在天快黑时,终于看到在一群警察的护卫下走出门来、长得胖乎乎和一双眯眯小眼的警察局长,他小声地骂道:“这个狗官,看长相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
曾孝长没吭声,迅速远远地跟着警察局长一行来到一座大宅子前,瞧着大门前的警卫和深宅大院,知道要除掉他还真的不容易,大白天开枪自己也会脱不了身,看来还得另想办法。然后转身拉着叔公离去……
在接下的二十天时间里,上午因来往于两岸的人很多,叔公就领着曾孝长摆渡。下午,叔公又领着曾孝长在江里撒网捕鱼,看到江堤上有放学的学生后赶紧靠岸,然后去街上卖鱼,再买回米菜或红薯。
曾孝长就站在江堤上等待,当小碧云蹦蹦跳跳地跑来、欢叫着“孝长哥”时,他就牵着她上船,两人就开始教字和认字。
小碧云还把自己的作业本和用过的课本、及笔墨送给哥哥,她教课时表情还真象是个小老师,学生要是读错或写错了字,还要罚他读十遍或写十遍。
曾孝长本来就聪明,加上又是个小妹妹老师,学习的劲头非常足,同时也从小碧云的嘴中得知,她姓胡,今年十一岁,读四年级,爷爷是乡下的一个小财主,家里有十多亩田土,母女俩吃住在学堂,一个礼拜回乡下一次,她爹爹原来也是学堂的老师,前年去省城长沙的学校里教书去了,等在长沙有了房子,她爹爹就要接母女俩去长沙等等。
傍晚,小碧云的妈妈就会从学堂来到小船上检查一下曾孝长学的字,然后母女俩一起回家。曾孝长就赶紧送上一条留下的鱼,目送母女俩远去。
随后,曾孝长就跟随叔公继续逛街,摸清每一条通往江边的小巷,最后不论在城中的任何地点都能准确无误地回到江堤下的小船上。
天黑后,叔公和曾孝长返回小船,在江堤上烧火做饭菜、或蒸红薯吃。
在这段日子里,潘大江偷偷帮着打听和注意警察局长的事却没有一点进展,因为这种事不敢随便问人,就算问了,平常百姓谁也不知道警察局长的事呀,急得他天天晚上来找叔公,避开曾才长问为什么要打听这样的事?
叔公表面上装着无所谓的样子,说只是想知道这狗官到底想什么时候再害人,但又会软硬兼施地让他继续打听,并且不许对任何人提起些事,否则两人就恩断义绝。
憨厚的潘大江始终摸不着头脑,可叔公又说得非常的认真,逼迫他只得千方百计去了解情况……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