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九章 2015年(1/3)
2o15年,一个措手不及的消息传来,因为韩城领导人的一意孤行,韩城和华国渐渐的失去了蜜月期。
大概在7月份,华国禁韩令悄然而起,虽然禁韩令被称之为空穴来风。
根据华方透露,此次的只是针对韩国艺人在华演艺活动进行限制,但准确来说应为“调控”,而非传闻的“封杀”。据悉,所谓的“调控”则可能意味着在审批韩城艺人方面的政策收紧,韩城艺人恐将在一段时间内相较之前更少出现在华国的影视作品、综艺、商演、代言等演艺活动中。
尽管该调控令并未有实质文件,但已在韩城娱乐圈引起了一片喧哗。
韩城娱乐圈某相关人士表示:“在韩城宣布部署萨d后,虽然华国****没有正式下达‘禁韩令’,但这并不能排除中方会中断与韩城进行文化合作的可能性。”
此外,yg娱乐方面也表示,韩城决定部署“萨d”后,韩城娱乐圈的氛围和情况稍有变化,正在密切关注相关情况。
娱乐社长说道:“最近确实听到了不少传闻。虽暂无确切消息,但对于有意在华国展的韩城明星来说要时刻绷紧神经。”
更重的要是,韩城js娱乐表示,此次‘禁韩令’js娱乐表示很遗憾,并第一时间撤离所有在华国的资源,做到全面撤离华国。
而就在韩城撤离之后,华国开始开启疯狂的盗版风,几乎华国有一半的综艺节目开始照抄韩城综艺,其中南湖电视台最为直接,只要韩城综艺红什么,他就抄什么,完全没有底线。
在华国人大骂韩城人无耻的掠夺华国遗产的时候,华国南湖电视台却在一遍一遍的刷新着底线,拼命的复制着韩城的综艺。
这让韩城响起了一片的鄙视声,华国总说韩城掠夺华国的文化,但是华国自己不也是贼,拼命的偷着韩城的综艺。
都是贼,有什么资格去骂另外一个贼?
韩城在24日的时候,有新闻报道:韩城放送通信委员会本月初通过某律师事务所对韩城电视节目的剽窃案例进行分析,预计在今年年末结束对“韩城电视内容的国际版权纷争实例”的研究。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那是因为韩城给华国的制作版权基本上都高达几千万甚至更多,这无疑让韩城电视台尝到了甜头。
据韩城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布的数据称,2o13年韩城节目模式输出金额为2715年就增长至13年的两倍以上!!国内也曾有传言,《奔跑吧兄弟》第一季的版权费用就填补了sbs的全部债务。
谁知道禁韩令来了,各大电视台纷纷开始“节目去韩化”,原先引进版权的节目全部改名,《奔跑吧,兄弟》改为《奔跑吧》,《我是歌手》改名为《歌手》...也就改个名字,内容却一样,这真的不知道是什么去韩化,就像掩耳盗铃一样,真的很好笑!
后来疯狂的抄袭就开始了,韩城只要是稍微有点热度的综艺,华国一定会抄,其中抄的最凶,最无耻的就是南湖电视台,真的连脸都不要!
因为所有的节目模式事先经过韩城实践,可操作性高是剽窃现象屡次生的原因之一,短期之内便可获得高收益,有了这样的利益驱使,模式抄袭也就成了各大电视在高竞争中抢得一席之地的有效途径。
抄袭得到底有多像...!
李硕认为每个国家的综艺节目都有个展过程,合理合法借鉴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非法剽窃,甚至原封不动滴抄...那就有点百口莫辩了呢...。
令韩城人最为反感的是《极限挑战》抄袭案例,由于原版《无限挑战》在韩城拥有“国民综艺”的美誉,pd金泰浩更被韩城人称作:室外综艺之父!!抄到它的头上肯定是不可饶恕的...!
而让韩城人更接受不了的是在鸡条大火之后,竟然又出现了《挑战者联盟》这种依旧疑似剽窃《无限挑战》模式的节目...一个节目多家抄..李硕现在都不知道《无限挑战》的极限打工特辑到底被几家电视台竞相模仿过了???
就像韩城申请了端午祭成功后一样,韩城面对华国抄袭成风的问题也是迟迟拿不出对策来,要原因是电视节目到底受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个解释在始终存在争议。
其实单纯的创意和节目模式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能够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有节目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部分,这样一来,在节目抄袭的案例中,哪一部分的抄袭涉嫌违法,哪一部分的抄袭不受法律约束,判定的界限就尤为模糊(因为需要逐一实例视情况而定)
而且,什么地方属于创意部分的借用,什么地方属于构成作品部分的抄袭,对此法律上就没有具体的界定。。。这给判断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其次,是大家对“版权费”貌似存在误解,一定有人有疑惑:节目模式要是不受法律保护,那为什么要每次付版权费呢??
其实所谓的“版权费”指的不时购买节目模式的费用,而是支付给综艺节目的“剧本”的费用~简单点说,一份综艺节目模式的销售合同包括:销售方相关综艺节目的文字脚本、制作手册、节目大纲、分镜头剧本,同时会对购买方提供相关的咨询、培训等服务,而购买方则根据合同购买到的文字脚本、制作手册、节目大纲、分镜头剧本来具体组织自己的综艺节目的拍摄。
所以说,就节目模式和创意本身来说,其实并没有“版权费”这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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